案例類型:婚姻家庭
案例基本情況:
李某(女)是Z省某市人,與陳某(男)系夫妻關系,二人婚后育有一子(5歲)。后來,陳某對婚姻不忠,與婚外異性姚某保持不正當關系,生育兩個孩子。并以出差等為借口已連續兩年不回家,對孩子也是不管不問。李某向陳某討要孩子的撫養費,陳某不但不給,還將李某一頓毒打。陳某與“小三”姚某目前在北京生活,李某向陳某在京居住的某區法院起訴離婚,但對陳某在京的具體情況知之甚少。于是,李某和律師持Z省某市婦聯的介紹公函,向北京市某區婦聯尋求幫助,請求協助了解情況。
辦理思路及結果:
北京某區婦聯了解情況后,協調當地派出所等機構,查清了陳某與姚某在京的住所,并查證到陳某與姚某公然以夫妻名義在京生活并進行孕期、產期及相應的登記資料,這些證據均表明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重婚。
李某在庭審中向法庭提出司法移送以追究陳某重婚罪刑事責任的訴求。在證據面前,陳某主動與李某達成離婚調解協議:
1.雙方自愿離婚;
2.二人所生孩子由李某撫養到18周歲,陳某支付撫養費300萬元;
3.陳某給予李某夫妻共同財產等對價現金300萬;
4.給予李某損害賠償200萬。之后,陳某重婚罪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移送至法院進行審判。
以案說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夫妻異地生活,因婚外情引發的離婚糾紛案件。北京作為首都、超大城市,流動人口較多,涉及到的跨區域離婚案件也相對較多。本案中針對Z籍婦女李某的離婚案件,京Z兩地婦聯聯動,全力配合,協助李某及時取得相關證據信息,最終為女方爭得財產共計1000萬,有力地維護了婦女合法權益。
陳某以夫妻名義與姚某同居生活、生兒育女,嚴重侵害了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陳某理應受到法律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婦女在遭遇類似情形時,要象本案中的李某一樣,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點評:
這是一起兩地婦聯合作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成功案例。丈夫與他人共同生活,不盡家庭責任,妻子依法起訴離婚,但因身處異地,對丈夫在外的情況知之甚少,遂請求北京婦聯給予協助。北京婦聯接受婦女請求后,發揮維權機制作用,協助調查取證,幫助求助婦女掌握有力證據,在離婚訴訟中占據優勢,迫使其丈夫賠償精神損失200萬,并達成離婚協議,解決了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婦女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彰顯了全國婦聯是一家的合作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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